一是党建引领、业主主体、多元参与。信托制物业服务与其他传统物业相比具有全新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但需要业主大会依法对新合同文本进行表决方可实施(俗称“导入”新的机制)。对广大业主(居民)们开展宣传、普及相关知识的工作就十分重要,党建引领、政府支持下的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与小区业主居民一起,开展信托制物业服务知识普及,开展社区营造行动,成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共同决定导入信托制物业服务机制。
二是账户独立、资金隔离、直接监督。通过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共同决定,将物业费和公共收益归集为全体业主的共有基金,并在银行开设公开透明的双密码独立账户,每个业主都拥有查询密码,均可监督账户资金的收支、使用与结余情况。
三是业主参与开放式预算、共同协商确定收费和服务标准。小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服务人、业主代表等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一起协商各项收支的合理性,按照小区物业费和公共收益的水平,提出相应物业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四是物业服务人谨守信义义务获得履约收益。业主对物业服务人充分授权、概括约束,物业服务人承担信义义务、忠诚履约,通过发挥专业能力为小区共同利益最大化开展管理服务,获得事先约定的履约收益,并可依据约定视超额服务情况获得剩余激励,不得获得合同约定外的任何秘密利益。
五是全过程公开透明,重建信任。双密码独立账户连通信托制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小程序,可通过天府市民云查阅收支和物业服务有关的全量信息,比如服务标准、质量体系、服务记录、财务原始凭证、账册、外包合同、民主投票结果等。赢得业主对物业服务人的信任,从根本上消除因为不信任导致的物业矛盾。
六是建立小区监察人制度,推动物业回归到服务管家角色。由业主授权,社区、社区与专业机构等成为小区监察人,可以全面知情、指导与监督小区物业服务。同时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人对监察人和业主提出的质疑须承担自证清白的义务,解决了传统物业服务中强弱关系倒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