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对象及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芝罘区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残疾人证,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214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17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芝罘区户籍且持有残疾人证,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是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93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61元。
(二)办理流程:残疾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本人农商银行账号、3张2寸照片到社区申报,经街道办事处审批通过后上报区民政局自申请当月起计发补贴。
(三)承办(咨询)部门:芝罘区民政局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