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具有芝罘区户籍,年满 8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标准: 1.80—89周岁的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为200元/人/年; 2.90—99周岁的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为600元/人/年; 3.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月。 申请单位: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保障单位及电话:芝罘区民政局老龄科6019737